正文

储备基金、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取比例由董事会确定,其中储备基金主要用于垫补企业亏损,提取比例不得低于税后利润的10%,当提取比例达到注册资本的50%时,可不再提取。企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扩大生产经营,经原审批机关枇准,也可转作投资人增资,外资企业可不提取企业发展基金。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用于职工非经常性奖励、补贴购建和修缮职工住房等集体福利。剩余部分为可供分配利润,其中合资企业按照投资人的实际出资比例进行分配;合作企业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分配;外资企业按照章程规定进行分配。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,可并入本年度分配。企业一般不得预分利润,但对效益较好,无到期偾务,按规定预缴所得税后仍有较多利润的,经主管财政机关批准,也可预分一部分利润。